()連字符的使用原則

1.凡辭典中列為詞條者,應為一個詞(word,可以連字符「-」連結。如:

「辦公」應標成pān-kong

2.複合詞若可再分為多音節詞(含雙音節),宜加以斷詞,如:

tsóng-thóng-hú pì-su(總統府秘書)」應斷詞為:

tsóng-thóng-hú(總統府)」與pì-su(秘書)」